热点问答 | 50493已明确:独立的DCS可以用作GDS控制器!

2025-05-21ASPCMS社区 - fjmyhfvclm

在化工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内不可避免会存在很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释放源,为防止可能产生的人身伤害及火灾爆开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需在可能泄漏或聚集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地方,设置气体检测报警仪,并将信号上传至显示报警控制单元。当现场存在危险时,可以及时预警,这一整套系统即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

DCS是否可以用作GDS控制器?有人说 “省成本就该大胆用”,也有人喊 “安全红线碰不得”!今天,咱们就对照规范一探究竟!

️DCS是否可以用作GDS控制器?

️独立的DCS可以用作GDS控制器。满足GB/T 50493-2019,5.4要求即可作为GDS控制器。

需要特别注意,一旦DCS用作GDS不能再做其他用途,例如不能再作为DCS控制器。

️相关标准:

️01 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

️(十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设计和实施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检测保护系统,为确保其功能可靠,相关系统应独立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

️02 GB/T 50493-2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3 基本规定

3.0.8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

5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

5.4 报警控制单元选用

️5.4.1 报警控制单元应采用独立设置的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电子产品,并应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1 能为可燃气体探测器、有毒气体探测器及其附件供电。

2 能接收气体探测器的输出信号,显示气体浓度并发出声、光报警。

3 能手动消除声、光报警信号,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仍能发出报警。

4 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位号。

5 在下列情况下,报警控制单元应能发出与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报警信号:

1) 报警控制单元与探测器之间连线断路或短路。

2) 报警控制单元主电源欠压。

3) 报警控制单元与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或短路。

6 具有以下记录、存储、显示功能:

1) 能记录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报警时间,且日计时误差不应超过30s;

2) 能显示当前报警部位的总数;

3) 能区分最先报警部位,后续报警点按报警时间顺序连续显示;

4) 具有历史事件记录功能。

5.4.2 控制室内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声、光警报器的声压等级应满足设备前方1m处不小于75dBA,声、光警报器的启动信号应采用第二级报警设定值信号。

5.4.3 可燃气体探测器参与消防联动时,探测器信号应先送至按专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产品标准制造并取得检测报告的专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报警信号应由专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输出至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信号与火灾报警信号在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中应有明显区别。

03 GB 17681-202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

6 设计要求

6.4 仪表自控

6.4.3.7 ️GDS应独立于BPCS和SIS。当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联锁回路具有SIL等级要求时,探测器应独立于GDS设置,探测器输出信号应送至SIS,气体探测器联锁回路配置应符合GB/T 50770的有关规定。当气体探测器不直接参与BPCS联锁、SIS联锁,也不参与消防联动时,气体探测器联锁应在GDS中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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