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改革深化 强化战略引领与制度创新
️政策背景:制度革新锚定科技强国目标
2025年4月18日,科技部发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标志着自2024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后的配套改革正式落地。此次修订是继1999年首次发布、2004年及2008年两次修订后的第四次系统性调整,旨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优化评审机制、激发原始创新活力,为我国科技奖励体系注入新动能。
️核心改革:周期调整与评审机制优化
《细则》明确将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奖周期由一年调整为两年,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授奖总数限定为300项,其中特等奖每类不超过3项,一等奖占比不超过15%。这一调整旨在强化质量导向,避免科研项目因短周期竞争导致的“碎片化”倾向,为长周期、高难度科研攻关提供制度保障。
️战略聚焦:四个面向与“卡脖子”技术攻坚
新规首次将“四个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写入实施细则,要求奖项与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深度融合。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例如高端传感器、极紫外自由电子激光装置等科学仪器领域的“卡脖子”技术被列为优先方向。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团队研发的极紫外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即属此类战略项目,其可在原子分子层面揭示材料动力学过程,支撑多学科前沿探索。
️流程创新:通讯评审与诚信监督并重
《细则》首次引入通讯评审机制,规定在评审组初评前可从专家库抽取专家进行书面评审,以提高评审的专业性和公平性。同时强化科研诚信监督,明确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例如禁止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并建立科研诚信审核机制。这一改革回应了此前社会对评审透明度的关切,例如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评审中,通过初评但最终落选的项目达53项,创历史新高,凸显了质量把控的必要性。
️产学研协同:企业主导与青年人才激励
新规要求提升企业参与度,明确企业可作为独立主体申报奖项,2023年度获奖项目中企业主导或参与的成果占比已超60%。同时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倾斜,45岁以下科研人员在2023年度三大奖通用项目中占比达40%,自然科学奖中该比例超过50%。例如,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超声成像设备创新成果,即通过产学研合作在医疗仪器领域实现技术突破。
️挑战与展望:从制度优化到生态构建
尽管改革方向明确,但科学仪器领域仍面临关键部件依赖进口、成果转化周期长等挑战。中国工程院院士尤政建议,需通过“质量基础设施(QI)+金融”模式加速原型机验证与产业化。未来,随着《细则》在5月17日意见征集截止后的最终落地,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有望进一步引导创新资源向战略领域汇聚,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系统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