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小区9名业主状告物业,要求公示物业收支及公共收益 法院支持业主请求

2025-05-08ASPCMS社区 - fjmyhfvclm

近日,北京三中院审结了一起小区业主状告物业的案件,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物业费收支情况、停车收益等信息。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公布物业费、水电费收支详情、停车收益、电梯广告收益、丰巢快递柜收益及自动贩卖机收益等。

据了解,北京某小区的物业公司未向业主公开其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协议等文件,也未公示物业费收支、供水供电协议及水电费每年的收支、停车收益等情况。为保障业主知情权,该小区9名业主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被起诉后,物业公司表示同意提供物业合同及近两年的物业费收支情况,但不同意公开水电费收支及公共部分收益等信息。

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和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享有知情权。物业掌握的部分材料和信息应当向业主公示,而有些则只需以建立档案的形式保存。最终,法院支持了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公布物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水电费收支详情、地下停车场共有部分的停车收益、电梯广告收益、丰巢快递柜收益及自动贩卖机收益报告并提供查阅的诉讼请求。

法官指出,对于业主提出的合理合法请求,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便利的查阅条件,准确、全面提供相关信息。同时,业主也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知情权,既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尊重物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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