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点燃杨柳絮引发火情被行拘 好奇酿成事故
2025-04-13
4月11日13时许,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口子村萧太后河旁突发杂草火情,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经调查,火灾由两名年轻人在休息时点燃杨柳絮引起。点火的违法行为人林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当天13时17分,通州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到场时,林某某和肖某某两名年轻男子在场,两人最初否认与火灾有关。经过消防火灾调查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联合调查,并走访周边目击者,最终确认18岁的林某某是点火者。林某某用打火机点燃了堆积的杨柳絮,火星瞬间引燃枯草,火势在30秒内蔓延至整片区域。尽管两人尝试扑救,但因缺乏灭火知识未能控制住火势。
面对证据,二人承认因无聊好奇引发了火灾。虽然此次火灾未造成更大损失,但林某某仍需接受行政处罚。肖某某因未及时阻止危险行为被批评教育。
通州消防提醒,杨柳絮看似柔软,实为“流动的火药桶”。实验显示,杨柳絮接触打火机火苗2秒便能引爆火球,5秒后火苗随飞絮扩散,10平方米内的杂草瞬间被引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记录还会影响个人征信、就业等社会活动。
春季杂草火灾中约40%由杨柳絮被引燃导致。杨柳絮、枯草、树林等易燃物严禁接触明火。遇到杨柳絮聚集区域应及时洒水湿化处理,切勿使用明火引燃,特别是在大风天气下,明火可能导致火势瞬间蔓延,严重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