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导自演骗取亲爹十几万 伪造证据被罚
四川广元一名30多岁的男子仲某某虚构与相亲女子韩女士的恋爱关系,通过自己的微信小号假扮女友,一年内骗取父亲转账10余万元,用于日常消费和打赏主播。当谎言难以维持时,仲某某告知父亲已与女友分手,父亲要求他追回钱款。为掩盖骗局,仲某某捏造借贷纠纷起诉韩女士,并提交了伪造的“恋爱花销”证据。
仲某某今年30多岁,苍溪县人,2023年初经人介绍与当地韩女士相亲,但两人只见了一面并未成功。因无固定工作且生活拮据,仲某某决定从父亲那里骗钱。他告诉在外打工的父亲自己与韩女士确认了恋爱关系。随后,仲某某以恋爱需要花费为由向父亲要钱,使用微信小号伪装成韩女士,通过伪造聊天记录、网购订单截图等手段,编造学车、治病等各种理由,一年内骗取父亲10余万元。
2023年底,父亲准备回家过年,询问仲某某恋爱情况并希望带女友回家见面。眼看谎言难圆,仲某某谎称已与女友分手,父亲要求他追回钱款。仲某某没有坦白真相,反而以借贷纠纷为由起诉韩女士,并提交了伪造的“恋爱花销”证据。法院联系韩女士后,她否认收到过仲某某的钱款。法官多次组织双方了解情况,韩女士始终表示从未与仲某某有经济往来。
面对质疑,仲某某坚称打印出的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是铁证,但拒绝提供手机核验原始记录。法院调查发现,聊天记录中交易双方账号实名认证信息均为仲某某,所谓“恋爱开销”实为仲某某通过两个账号互相转账伪造。庭审中,仲某某最终承认伪造证据的事实。2024年7月,法院驳回仲某某的诉讼请求,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近日,苍溪法院判决仲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表示,虚假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仲某某的行为不仅背弃人伦道德,更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