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负了张幼仪会为此感到愧疚吗?
罗衣叠雪的回答:
徐志摩没有愧疚过。徐志摩是浪漫的理想主义者,加上他当时是个明星般的人物,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他都没看上,甚至有人要介绍电影明星给他,他表示不屑。他喜欢的林徽因和陆小曼,在当时都算名门闺秀,两人都是人长得出名的漂亮,又懂外文,美术又好,家世又好。
张幼仪也读过师範,但无奈各项指标跟上面两位实在差距较大。她的优点:贤惠,又不为徐志摩所看重。
浪漫主义的人有几个会把贤惠二字放在眼里呢?他对于张幼仪的不喜欢和看不上是很明显的,第一次看她**就说她是「乡下土包子」。因而他跟张幼仪的感情交流几乎等于零。
徐志摩生活的年代还是允许一夫多妻的年代,他自己就是徐申如的妾氏钱穆英所生,林徽因的生母也是妾,他的恩师梁启超也是纳了妾的。所以对他来说,乙个男人去喜欢正妻以外的女人并没什么大错。从他的《爱眉小札》中可以明确的看出来,他认为他的感情是真实的。
他最多认为自己最大的错就是与张幼仪离婚,可他又会认为离婚是很西化很新派的做法,他当时对张幼仪说,跟徐志摩离婚,继续做徐家的媳妇。在他看来,只要徐家继续供养张幼仪就没什么问题了。
徐志摩人缘是很好广游甚广,美女见的也多,所以他不喜欢的人,你对他再关怀备至他也无所感念。而他喜欢的人,他可以为俯下身来为她寻觅各种少见的水果蜜饯,为她挑选合适的衣料,为她考虑是买缎子鞋好呢,还是国外的鞋子更佳,并乐此不疲。
更何况,徐志摩父亲徐申如在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改娶陆小曼前后,给他出了不少难题。如结婚不给他们钱,婚后也不提供生活费等。却将家产分给了张幼仪和孙子阿欢。
徐家是海宁鉅富开有钱庄,绸庄,酱厂,参股电厂,徐志摩是独子,最后几年一直在为衣食奔波不已,每月五六百元的开支让他相当为难,房子也是租的。而徐申如不但每月给张幼仪提供生活费几百元,分了名下三分之一家产,甚至还花20000多银元买下张幼仪胞兄手里上海範园的地皮盖别墅住。凡此种种,以至徐志摩在去世前几个月还在信中对陆小曼说:
我家欺你,即是欺我,这是事实,我不能护我的爱妻,且不能护我自己,我懊懑的无话可说……我这份家(指徐家)我已经一无依恋,父爱幼仪,自有她去孝顺,再用不到我。
我觉得徐志摩应该是从来没有愧疚过。
小白兔兔的回答:
只有他知道,人生那么长,谁知道后来是否真爱呢。
这个是网上的一篇文章 写的还算不错,林徽因嫁给梁启超是大快人心,成了世人称道的神仙眷侣徐志摩是风流才子处处留情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樑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林徽因 林徽因,如果按我们今天的说法,她是书香门第官二代,和大写的白富美。16岁就随父亲游历欧洲,说得一口标準伦敦...
全诗描述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緻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 隽永。再别康桥写的应该是作者到了英国,见不到其在英国留学时所交的英国女友时的那种怅惘失落的情绪,而我们国立教参中的种种说法,好象是为了不捅破作者的神圣的面纱吧,在分析...
法律分析 文明养狗,不仅是个人选择,更是养狗人应尽的义务。狗咬人,主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于特殊侵权行为,该类案件实行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只要损害结果和行为人之间有因果关係,都要承担侵权责任,而且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也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