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和法理学的定义是什么,法律在法理学上的定义是什么?
戚广利的回答: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物件的学科。它的研究範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係、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法律在法理学上的定义是什么?
霸道的浴霸的回答:
我学的法理学是张文显主编的,其对法的定义如下: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的概念的阐释,吸收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成果,我们可以把法定义为: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係、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範体系。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法学所说的法是指国家法,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而把非国家主体创造或发展的规範体系排除在法的範围之外。
附:一、中国历史上法的用词
据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字书《说文解字》的考证,汉语中"法"的古体是"?"。"?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这一解释表明,第一,古代的"法"和"刑"是通用的。
第二,"平之如水,从水",表明法有"公平"之意。第三,"?,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表明法有"明断曲直"之意。
据说?是一种神兽,其"性知有罪……,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
在古代文献中,"法"除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用。中国古代"法"与"律"二字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意思。"法"与"律"複合,作为"法律"独立合成词,在古代文献中偶尔出现过,但主要是近现代的用法。
清末以来,"法"与"法律"是并用的。
在现代汉语中,"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为了加以区别起见,学者们有时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
二、西方历史上法的用词
在西文中,含有"法"、"法律"语义的词更为複杂。除英语中的law同汉语中的"法律"对应外,在欧洲大陆各主要民族语言中,广义的法律(法)与狭义的法律分别用两个不同的词来表达,如拉丁文的 jus和lex,法文中的droit和loi,德文中的recht和gesetz,等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jus,droit,recht等词语不仅有"法"的意思,而且都兼有权利、公平、正义等内涵。
西方学者为了区别起见,不得不在这些词语的前边加上"客观的"或"主观的"的定语,于是有"客观法"和"主观法"的称谓。
所谓"客观法"指抽象的、不依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规範;所谓"主观法"则指属于主体的并需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有的学者用"法是客观的权利,权利是主观的法"来解释客观法与主观法。还有的学者把"法"和"法律"二元化,使之成为对立的範畴。
在他们看来,法指的是永恆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而法律则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这种二元结构是西方法律文化中特有的。
它是"自然法"(理想法、正义法、应然法)与"实在法"(现实法、国家法、实然法)对立观念的法哲学概括。
️什么是法?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学?什么是法理学?
兎を追う者的回答:
楼主提出这个问题,肯定学习过法学方面的知识,不过由于我的段数不够,故只给与个人的理解,此回覆没有参考相关资料,当然会有一定的纰漏;
若是要更加準确地理解这些法学名词的範畴,请你参考一下相关的法理学 宪法学的一些基础教材,或是请教一下法学基础学科研究的教师们。
这四个法学名词按照範畴来排序的话应该是:【法——法学——法理学——法律】;它们间的关係同理解【科学——社会科学——社会学——法学 】的分类是一样的。
简单来说,法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法学和法理学是一门科学,而法律则具体指具体的法律条文。
【法】——简而言之,就是实现国家意志、阶级统治的一种工具。
【法学】——是指研究「法」的一门科学。对如何运用法对国家进行统治,对社会进行规範进行的研究所形成的一门科学即法学。法学又有很多研究领域,如法学可分为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
理论法学是对法学的基本理论进行研究,这些研究为立法者科学具体立法具有指导作用,对「法律」的制定具有前瞻意义。
实践法学是对执法机关、裁判机关在实践操作运用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研究,提出并发现问题,为法律法规制定后的运用、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按学科分类,法学又可分为法理学(一般法律应共同遵循的準则)、宪法学(规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许可权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三大实体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三大诉讼法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法学)等
【法理学】——「法学」研究中的一门科学。对国家制定「法律」进行「理」的研究,即法律规範的合理合法性,也就是说国家在制定出台具体的法律规範时,应当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这些原则和精神同公民认知、社会现状息息相关,当今社会主要体现法治和民主的精神。
【法律】——在对「法学」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遵循基本的「法理学」原则精神,由现行的国家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等有许可权部门制定出台,法院审理案件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範性法律档案。
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基本法律(宪法,三大实体法,三大诉讼法等),人大授一部分权给各级**制定行政法律规範;
普通公民应遵纪守法,执法机关(工商、税务、公安等)对**法律法规予以执行,执行时受到人大的基本法律的制约,执行时不得超越法律赋予的许可权,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若公民之间,公民与执法机关之间产生矛盾,可以诉诸法院,法院要遵照三大诉讼法的基本诉讼程式,适用三大实体法的法律条文予以裁判。
任校霖律师的回答:
法:古写作「灋」(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
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 。法的概念因为学派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马克思主义对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是: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其次,法的本质反映法的阶级性。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範。
法学: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法理学: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物件的学科。它的研究範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係、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热心网友的回答:
1.法的概念因为学派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实证主义者认为法是权威性制定(authoritative issuance)和社会实效(social efficacy)。
而在法实证主义者中,区分法的概念有两大类: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非实证主义者的法的概念中不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要素,而且可以包括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法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对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是: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其次,法的本质反映法的阶级性。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确定的。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分析社会的特点在于:认为法律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係的反应;社会关係的核心是经济关係,经济关係的中心是生产关係;生产关係是由生产力决定的,而生产力则是不断髮变化的;生产力的不断髮展最终导致包括法律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发展变化。
这就提供了一个将法律置于物质能动的社会发展过程加以考查的唯物史观的分析框架。按照这种观点,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试讲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係、阶级关係、亲属关係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冠以以及相应的社会规範、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权威予以保护。所以,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与社会存在、社会物质条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係之中。
2.律的具体定义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係的规範。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手段。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法律一般限于宪法。法属于上层建筑範畴,决定于经济基础,併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係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社会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概念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準则。
现在指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準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的工具之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係的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範体系。
3.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法学思想最早渊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
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被称为「刑名之学」,自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係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4.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物件的学科。它的研究範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係、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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